关于给予江正泉等3位同学院级通报批评决定(2018-2019-2学期第9周)

发布者:王馨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049

根据我院4月22日的考勤记录统计情况,我院有3位同学升旗仪式有缺勤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6食科  江正泉 霍毅


17食科  郑儒亮 




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经食品科学学院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院级通报批评。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学习,增强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食品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