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学院关于2020年寒假学生教育管理 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吴佳卿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1456

班级

寒假将至,为保证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现将寒假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学生假期及开学时间安排

20201月15日放寒假;2月22-23日报到;2月24日开始上课。

二、寒假期间后勤保障安排

(一)食堂开放时间

1.方山校区食堂

南食堂一楼、北食堂二楼寒假正常营业。1月15日起南食堂二楼、三楼,北食堂一楼、三楼设施设备维护施工停止营业。2月21日起所有食堂正常营业。

2.莫愁校区食堂

莫愁食堂寒假正常营业。

(二)浴室开放时间

1.方山校区浴室

1月15日2月21日开放南浴室,开放时间17:3020:30,北浴室寒假期间设备维修暂停开放;2月22日南北浴室正常开放。学生宿舍供热水服务视学生留校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2.莫愁校区浴室

寒假开放时间视莫愁校区留校学生数量确定,另行通知;2月22日正常开放。

(三)图书馆开放时间

1月11日—1月17日,开放时间:8:30—17:00。

2月10日—2月13日,开放时间:8:30—17:00。
2月14日起正常开放。

(四)体育馆开放时间

1月14日前,开放时间:8:00—22:00。
1月15日—1月19日,开放时间:9:00—21:00。
1月31日—2月22日,开放时间:9:00—21:00。

注:只针对本校师生开放,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

三、寒假学生离校安全教育注意事项

1.各班级提醒学生寒假生活及社会实践,特别是交通、自护、防盗、防骗、防火、个人信息、身体健康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谨防传销、网络贷款等陷阱。

2.在寒假前,学生整理好自己的生活物品并进行卫生大扫除,贵重物品及违禁品严禁存放在宿舍内;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切断所有电器电源

四、开展假期主题教育

寒假也是学生查漏补缺充电提高的好时机结合学科、专业及学生特点,使学生在学业、技能、素养等方面有所提升,学院会在团支书群发布相关假期主题教育具体详见通知

五、留校学生住宿要求

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参照学院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关于2020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要求执行。

六、学生假期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一)住院
1.住院待遇一览表

医院

等级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下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

300元

95%

二级

500元

90%

三级

1000元

80%

备注

1、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因门诊大病病种、精神病病种及艾滋病住院的,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从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上转时起付标准累积计算。

2.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学生可凭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住院,直接持市民卡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参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3.已经参保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市民卡没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③结算发票原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以上4种自留复印件)⑤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⑥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用信封装好交到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再由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5.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在户籍地等发生的住院费用结算。

1)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在户籍地(或生源地),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转往异地医院住院应先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

2)参保学生携带经审核确认的《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就近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窗口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一年。备案后需办理省卡,并持省卡在异地刷卡结算。

3)如未办理省卡,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出院后凭: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以上4种自留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外地医院需提供转外就医申请表。回校后统一交至所在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再由学校医保与公共卫生管理科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4)转外地医院住院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申请,自行到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学生自理。

(二)门诊

1.学生在校期间,医务所首诊制:即有病先去校医务所就诊,校医务室就诊费用直接在校医务所按照要求报销;医务所不能诊治的疾病,给学生开具“转诊单”去校外公立医院就诊,回校报销时请携带发票原件、校医务所的转诊单、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每周二、三、四去校学生事务大厅审核报销。没有转诊单不予报销。
    2.急诊、节假日、在校外实习、见习,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不需要经校内医务所转诊,但是应选择当地的公立医院,回校报销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每周二、三、四去校学生事务大厅审核后报销。

 

 

                  食品科学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