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者:任源浩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2726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应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二、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按实验课表进行实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未经院主管教学负责人批准,私自调课或变更实验内容和上课时间。

三、实验教师负责实验教学具体环节的安排,于开学前填写教学进度表、学生实验分组名单表及学生值日表并张贴公布在实验室内。

四、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教案及新开实验预实验工作,并检查和督促实验场所及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新教师上岗前要熟悉本实验室所开实验,经过培训,掌握每个实验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能较熟练指导学生后方可独立上课。

五、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每次上实验课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强调本次课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六、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七、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填写《实验开出记录》。

八、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九、学期结束时,负责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填写教学工作总结等教务部门要求上缴的相关表格与资料。

十、积极参加实验课程的改革,对“实验中心”的发展和课程建设的提出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