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高校育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学业指导、班级建设等工作,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0-2021学年担任班主任满一学年的在岗教职工。
二、考评内容
学院根据本院学生管理的具体情况,认真按照《南京晓庄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要求,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班级建设等方面制定评选标准,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三、评选名额
“优秀班主任”按2020-2021学年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5%评定(四舍五入),不得突破。配额如下表:
学院 | 班级数 | 名额 | 学院 | 班级数 | 名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41 | 6 |
商学院 | 55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63 | 9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33 | 5 | 环境科学学院 | 41 | 6 |
教师教育学院 | 51 | 8 | 食品科学学院 | 29 | 4 |
幼儿师范学院 | 39 | 6 | 音乐学院 | 24 | 4 |
文学院 | 31 | 5 | 美术学院 | 28 | 4 |
外国语学院 | 47 | 7 | 体育学院 | 15 | 2 |
新闻传播学院 | 26 | 4 | 海外教育学院 | 4 | 1 |
四、评选流程
优秀班主任应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填写《班主任考核汇总表》和优秀班主任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纸质稿报送学院学工办。
附件:1.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附件1:班主任工作考核表.doc
2.班主任考核汇总表
附件2:班主任考核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