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410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省教育厅于近期组织“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731917:00

二、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四、有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每个班级推荐人数为1。各班级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优秀学生事迹,广泛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

2.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学院将按要求择优推荐学生参加“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与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评选。

3.报名材料要求:

1)参选人需填写“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2)及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附件3),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4);

4)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附件: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3.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4.2016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附件.rar


食品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7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