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三废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333

实验室三废指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空的容器瓶等有害物质。为了保证实验的安全进行,并努力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作如下规定:

1、进行一般实验,产生较少有害气体的,应开启排风扇或打开窗户,使室内空气得到及时更新,以免影响实验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2、对可能产生强烈刺激性或毒性很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并保证通风良好;

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液、固体废弃物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倒入垃圾桶,必须按照无机废液、重金属离子废液、有机废液、固体废弃物等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并填写表格,做好登记;

4、以下所列的废弃物严禁混合,否则会相互反应产生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分桶存放:

①过氧化物等氧化剂与有机物等还原剂;

②氰化物、硫化物、次氯酸盐等弱酸盐与强酸;

③盐酸、氢氟酸等挥发性酸与不挥发性酸;

④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等酸类与其它的酸;

⑤铵盐、挥发性胺与碱。

5、废液桶上应标注编号,并张贴危险品、分类等标识;

6、废液桶装满后统一转移到危险品仓库。转移时注意安全,避免跑冒滴漏污染环境。仓库管理员在接收废液桶时应验收相应《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室废液(或固体废弃物)收集登记表》并做记录。一桶一表,表上须注明对应废液桶编号,提交人应在表格上签字确认。手续不全时,仓库管理员应拒收;

7、实验室定期将废液、固体废弃物由设备处交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