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了保证假期有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现将2022年暑假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及开学时间
1.在校生2022年7月6日(星期三)放暑假,8月27日-28日报到,8月2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专转本”新生8月27日(星期六)报到,8月2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3.普高新生9月1日(星期四)、9月2日(星期五)报到,9月19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二、暑假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安排
1.食堂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由于假期内燃气改造及学生军训安排等原因,南一食堂开放至7月25日,南二、南三食堂开放至7月13日;7月26日至8月26日由北一食堂值班供餐,8月27日食堂恢复正常供餐。
莫愁校区:学生餐厅正常开放。
2.浴室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7月6日-7月13日正常开放,时间:10:00-22:30;7月14日-7月31日开放南浴室,时间:17:00-21:00;8月1日-8月25日开放北浴室,时间:17:00-21:00;8月26日南北浴室正常开放。学生宿舍供热水服务视学生留校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莫愁校区:浴室开放时间视莫愁校区留校学生数量确定,另行通知;8月26日起正常开放。
3.图书馆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新馆,暑期全天开放,时间:7:30-22:00。
莫愁校区阅览室,每周三开放,时间:9:00-16:00。
4.体育馆开放时间
方山校区:7月6日-7月31日开放,时间:9:00-21:00;
8月1日-8月21日,周一至周五开放,时间:9:00-21:00。
莫愁校区:7月6日-7月31日开放,时间:9:00-21:00;
8月1日-8月21日,周一至周五开放,时间:9:00-21:00。
注:只针对本校师生开放,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
5.校园开放安排
暑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方山校区开放西门和南门;莫愁校区开放东门;晓庄校区(行知园)每周一闭馆, 其余时间正常开放。校园不对社会开放。
三、暑假学生教育管理
1.暑假学生离校要求。请提醒学生离校前需在“辅导猫”履行离校请假手续,在“辅导猫”-“2022年暑假学生去向统计”任务中做好学生去向统计,掌握学生去向信息,保持信息通畅。19级和20级学生7月8日前、21级学生7月13日前离校(留校学生除外),请各学院7月12日前填写《2022年暑期学生去向信息统计表》在线表格。
2.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学生离校回家途中,要注意途中防护。离校学生可暂时不需要每日健康打卡,开学前14天再恢复“辅导猫”每日打卡,若发生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暑假期间,减少外出,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如必须前往,需做好个人防护。各学院要继续完善学生一人一档,精准获知学生行程轨迹。
3.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暑期前,学院要组织学生整理好自己的生活物品并进行卫生大扫除,贵重物品及违禁品严禁存放在宿舍内;关好门窗及水电开关,切断所有电器电源;学生放假离校需将床卡交至学生公寓管理站。
暑假期间,各学院做好学生暑期生活的教育引导,特别是交通、自护、防盗、防骗、防火、个人信息等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谨防传销、网络贷款等陷阱。
4.暑期学生健康教育。提醒学生外出实践带好常备药品,做好防虫防暑工作,学习急救相关知识,假期生病治疗需要到规定的医院就诊,如有住院等大病发生需要及时向学校报备。
5.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各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参照学生工作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留校学生必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进行“辅导猫”每日健康打卡。严格落实学生离校、返校申请审批制度,留校学生需在“今日校园”的“辅导猫”上办理请销假手续,注明离校外出行程,做好行程报备工作,由学院审批后方可离校;返校时应及时销假,需上传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等截图,二级学院要及时审核。各二级学院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做好管理和服务,要求学生按时作息,注意防热避暑,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保持宿舍正常秩序,辅导员要配合宿管人员做好留校学生的晚检工作。
6.暑期学生学习生活指导。各学院要结合“二十大”召开契机,组织学生继续深入学习“四史”,持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助学生树立劳动教育观念,夯实知识基础,帮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接受专业训练,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发展需要,按照“有计划、有方案、有特色、有过程、有总结”的要求,制定学生的学习生活指引方案,督促学生选读文化经典、撰写读书报告,着力使学生了解“晓庄十英烈”英勇事迹,践行行知先生大爱精神,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学生假期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1.住院
大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要求:(1)参保学生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要求选择南京地区医院。大学生因异地实习及假期间,如果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但要及时打电话报所在学院辅导员知晓,出院后回校报销时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⑥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统一交至学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由学校公共卫生中心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2)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医院不是在南京市医院又不是在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则转诊医院仅限于北京、上海地区医院,且需提供学生本人原户口所在地最好医院开具的“转外就医证明”或者南京地区住院医院“转外地就诊申请表”。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 ④外伤需要病历复印件、⑤南京市医院转外就诊的申请表或者原户口所在地医院开具的转外就诊的证明。所有材料统一交至学校公共卫生中心,由学校公共卫生中心统一报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注意:如果患者不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或者原户口所在医院住院,自行到异地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申请表”,则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
2.门诊
(1)急诊、节假日、在校外实习、见习(回校报销时提供实习和见习证明),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不需要在校医院开“转诊单”,但是应选择当地的公立医院就诊。私立医院和个人诊所就诊以及药店买药不报销。
(2)回校报销须携带就诊医院病历,急诊就诊的病历中应有急诊病情记录,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经学校公共卫生中心审核后到校财务处报销。
学生工作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