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馨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数:1403

班级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2018级专转本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评选奖励、资助对象时要适当向师范专业学生倾斜。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 申报和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微信公众“江苏学生资助”平台上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困难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入学以来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须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30%,且上一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学业成绩排名虽没有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30%,但达到前5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 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四、 各班级推荐指标数

根据2017级、2018级(专转本学生除外)、2019级学生数,各班级的国家奖学金推荐人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数另行下发)如下:

班级

班级人数

正选

备选

17生物科学

44

2

1

17生物科学师范

45

3

1

17生物科学转本

41

2

1

17食品科学与工程

32

2

1

17食品科学与工程转本1

42

2

1

17食品科学与工程转本2

25

0

0

17食品质量与安全

34

2

1

18生物科学

27

1

1

18生物科学(3+4)

20

1

1

18生物科学师范1

37

2

1

18生物科学师范2

39

2

1

18食品科学与工程

17

1

1

18食品科学与工程(3+4)

24

1

1

18食品质量与安全

9

1

1

19生物科学(3+4)

26

1

1

19生物科学师范1

38

2

1

19生物科学师范2

44

2

1

19食品科学与工程

12

1

1

19食品科学与工程(3+4)

25

1

1

19食品质量与安全

18

1

1

19小学教育(科学)

27

1

1

:各班级所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

2)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并填写《2020年国奖、国励汇总表》(附件五)上报学校审核评选。

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上报至学工办截止时间:10月22日。纸质版上交至学工办,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发送到1207731151@qq.com。

 

                       食品科学学院

                 20201015

 

附件:

一、 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国励申请表.xls

二、 2020年国励汇总表国励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