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以及苏财教【2016】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更好地落实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教育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对已在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中建档立卡的学生进行核实。
在省资助系统数据库中,涉及我校江苏籍在校生253人(附件1)。请个学院对相关学生扶贫手册原件进行核实,填写《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附件2)。
2、对未在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学生进行统计并核实信息
建档立卡的江苏籍新生及外省籍学生信息并没有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老师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收取扶贫手册原件,进行核对并统计相关信息,填写《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表(新增)》(附件3)。
上述工作请在12月15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对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宣传到每位同学。认真做好排查及统计工作,加强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确保教育资助政策人人皆知。
2、对建档立卡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严格把关,必须有当地扶贫部门的盖章和帮扶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若出现缺少公章、信息不全等手续存疑情况,可联系所在县扶贫办核实并在有关表格“备注”栏目中说明(如果联系不上也请说明)。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还需提供加盖扶贫办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以备核验、复印件作为《申请表》附件)。
2、减免金额:2017-2018学年的学费。(原行知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专业公办收费标准减免,超出部分由学生缴纳。)
3、经学院初审,将附件2、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减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稿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学工处。
四、减免工作
2017年12月30日前学校拟完成对建档立卡学生减免工作,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省系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
3、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新增)
4、全省扶贫系统通讯录
5、减免学费申请表
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2: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3:2017年南京晓庄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新增).xlsx附件5:减免学费申请表.doc附件4:全省扶贫系统通讯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