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学院通报表扬实施办法

发布者:王馨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各类表彰奖励项目设置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公平公生个性发展正、科学规范的表彰奖励评审体系,激励学和全面成才,现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学生通报表扬实施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南京晓庄学院食品科学学院全日制学生

二、通报表扬遵循定期评选表彰与及时评选表彰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院对在创新竞赛、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或道德品行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在全院通报表扬。

四、申报流程

(一)学生个人或集体在获得突出表现事迹之后,即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

(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学院向学生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规定由食品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20185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