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四、评选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校审核→基金会审核确认
1.学院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让学生了解伯藜助学金和伯藜学社。(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填写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非2020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等。
3.学院参照《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测评打分。按照公式“量化测评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计算综合得分,原则上综合得分高者优先入围,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五、关于“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六、学院评审小组
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7日
附件:
一、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docx
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附件二: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数据库伯藜助学金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用).docx